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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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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即将过去,我县2008年度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即将开始。合作医疗运行至今,您可能是一直健康,未得到大额医疗补助,但帮助了其他的农民兄弟姐妹,这是您的福份:健康是福啊!今天我帮人,它日人帮我,但愿我帮人,无须人帮我! 参加合作医疗的意义现已是家喻户晓了,我们用以下几组数据足能说明合作医疗对农民带来的实惠。我县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8月份启动后,至今已有49682人因患病住院得到了合作医疗补助,补助金额3322万元,其中1000元以上的8852人次,5000元以上的968人次,1万元以上的263人次。俗话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吃五谷杂粮的人,哪有无头痛脑热之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无疑给农民带来了福音,更给因患重病、大病花费大额医疗费用的农户带来了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撑起了全县农民健康的一片蓝天。 您会问2008年度合作医疗工作有什么变化吧?首先有一个好消息告诉您,2008年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补助基金有很大幅度的提高,相应的农民个人交缴的钱也适当增加5元,即每人交20元。随着基金总量的增加,住院报销比例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按照基金增加后的总量,在起付线不变的情况下,经初步测算明年的住院报销补偿比例有望达到以下标准:在乡镇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可由55%提高到70%左右,在县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可由40%提高到55%左右。报销封顶线也可由15000元提高到16000元。具体的报销补偿比例需待全省的统一补偿方案指导意见出台后再另行制订公布执行。 2008年度的参合缴费时间您是要记住的:缴费截止时间为 参合农户当年出生的婴儿,在其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并交纳政府补助资金和个人应缴资金后,可享受参合农民等待遇。 你可能还有领取合作医疗补助难的忧虑吧。合作医疗补助领取手续相当简便。门诊凭合作医疗证到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费用在家庭帐户金额中核减。住院由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出院时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核算室办理,县外住院的,按转院(门诊)规定,凭相当材料到户口所在乡镇卫生院办理。办理住院报销必备材料:1、户口簿;2、医疗证;3、出院小结;4、住院发票;5、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这里还要告诉您一点,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保障是有适度的,不能包揽全部的医疗消费,如美容、整容、矫形、不育(孕)症、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伤、自残及其它责任事故引发的医疗项目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无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有一定的规矩,合作医疗也是有一些管理规定的,除上面说的以外,还有以下一些相关事项是您需要知道的: 1、参加合作医疗必须全户参加(家庭成员以户口簿登记人数为准),非农业户口或无户口人员不能参加; 2、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须办理转院手续,到县外就医须到农医局办理转院手续,未办理转院的其报销比例各段下降5个百分点;在外地务工的参合农民患病在当地住院治疗,需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县农医局或由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否则不给补偿; 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个人先自付50%再进档报销,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不能报销; 4、住院报销原则上要求原件,以参加平安险的在校中小学生,凭就读学校证明,其住院发票经审验后可提交复印件报销,已参加其它商业保险的,出院后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合作医疗补偿时,参合农民可将住院发票原件交商业保险公司履行赔付手续,合作医疗使用商业保险公司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和赔付单进行合作医疗补偿; 5、患各种癌症、肾衰、脑血管意外瘫痪、精神分裂症,需要长年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用药的,在办理审批手续后,纳入住院报销范围; 6、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定的自负责任比例计算补偿。 通过上述介绍,但愿您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有所了解,如有不详之处欢迎咨询,咨询电话:7351567 农民朋友们,合作医疗只允许农业户口人员参加,能参加合作医疗是农民的待遇。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按相关规定还可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要想健康有保障,全靠合作医疗帮。希望您能响应政府的号召,居安思危,互助共济,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共同创造我县农村家家富裕,人人健康的局面。我们愿与农民朋友携手,搞好我县合作医疗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共创人间幸福。 最后祝农民朋友们全家欢乐,万事如意! 婺源县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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